自適應障礙

概述

適應性障礙是不可能應對生活中發生的每日應激,但對精神症狀和行為方面的變化,如抑鬱和焦慮,是一種似乎受到干擾的疾病與社會生活。

ICD-10(世界衛生組織的診斷指南)在發生致病應激發生後一個月內開發(3個月內美國精神病學關聯的DSM5),並被抑制症狀被認為在六個月內改善到6個月內,但如果壓力延長,它可能持續很長時間。

適應性疾病的症狀類似於抑鬱和焦慮症,但如果它們的症狀明確適用於這種現有精神疾病的診斷標準,他們的診斷優先於此。例如,如果存在明確的環境變化,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抑鬱,它將滿足症狀和持續時間等的診斷標準,但診斷不是一種自適應疾病。和抑鬱症。

此外,如果存在適應性疾病和其他精神障礙,則可能不會明確區分,並且在發育疾病的開始,抑鬱症,精神分裂症,焦慮症等,即使它們被診斷為適應性疾病。診斷名稱可能會更改。

原因

自適應紊亂是組合因子元素,例如應力和其他固有元素,如應力和原始字符。每個元素如下:

外部元素

房屋,學校和作品的環境變化以及人際關係惡化可能是由於與密切人群的自由裁量權,可能會觸發人的健康問題。即使他人被認為是瑣碎的,也可能發生嚴重的症狀。此外,持續在通常預期的範圍內反應的Bisophilic反應與具有超越假設的反應的適應性紊亂區分。

內源元素

很難完全消除壓力並送社交生活。有些人受到任何人的壓力,但有些人為輕微的壓力發展適應性障礙,即使發生了大壓力,有些人也不會改變社會生活。

這被認為是影響原始性格和概念抵抗力的差異以及社會支持情況的差異。

症狀

ICD-10(世界衛生組織的診斷指南),自適應障礙的診斷標準,症狀被定義為社會功能顯著不可能的狀態。

情緒表面的症狀包括抑鬱和焦慮,情緒高,濃度降低。此外,這些症狀可能導致非剝離和諸如心悸的物理症狀。

另一方面,作為行為表面的症狀,它是飲食行為的異常,異常,延遲行為等。即使您運行社交生活,也可能存在對周圍環境的禁用行為如未經授權的缺席。

然而,這些各種症狀的特徵在於應力消失時的特點。通常,據說症狀在壓力消失後,左右六個月不會持續超過六個月。

測試和診斷

自適應疾病的診斷不是血液測試和成像的明確參考,以及症狀與時間之間的關係,並強調仔細必要仔細詢問。

在排除大腦病變後診斷的適應性障礙,因為在排除由於腦腫瘤和腦腫瘤等甲狀腺疾病(如物理疾病導致的症狀)之後診斷。和血液收集檢查。然後,檢查醫學檢查和心理檢查(被排除診斷)是否不滿足任何其他精神疾病診斷標準。

嗯,在遇到每日壓力後,如果該人具有顯著的精神痛苦或社會功能失敗,它將被診斷出患有適應性疾病。

治療

處理的最重要的事情

自適應紊亂是引起的應力狀態的降低。

因此,環境調整可能暫時休息或恢復學校。如果它在安置工作場所後發展,促進轉移到所需部門可能有效。

與此平行,增加對人的壓力處理能力是非常重要的。為此,對心理治療進行認知行為治療和諮詢。如果症狀如言語,焦慮,緊張和抑鬱感和抑鬱症感到明顯,它逐漸為問題和環境之間產生的環境和環境,同時抑製藥物治療中的症狀和接受應力處理。

還為加強社會支持,有必要在家中獲得環境調整和周圍合作。如果沒有因素在許多適應性障礙中強調的因素,症狀也有所改善。然而,通常難以完全消除壓力,同時與應力良好相關,在症狀的情況下,情緒症狀的症狀是通過認知行為治療和症狀藥物治療進行的。

雖然它通常用於藥物治療,抗抑鬱藥,抗焦慮藥,睡眠藥物等是補充的,但由於效果的證據與心理治療相比很差,因此環境稀缺。調整和心理治療人優先。